大眾電信日前爆發新台幣8600多萬元的跳票事件,向法院申請重整,並發佈凍結債權債務的緊急處分,讓破產危機告一段落。

記者林睿康/台北報導

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今(31)日通過「行動通信業務經營者公開發行股票條文修正草案」,增訂最低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2億元以上和股東人數達200人以上,必須向證券管理機關申請公開發行程序。而股東會若決議減少資本,必須在15日內報NCC備查。

NCC發言人李大嵩表示,為加強行動通信業務(2G)、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和(3G)和1900兆赫數位式低功率無線電話業務(PHS)經營者財務監督管理,NCC31日審查通過「行動通信業務經營者公開發行股票條文修正草案」,增訂最低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2億元以上和股東人數達200人以上,必須向證券管理機關申請公開發行程序。而股東會若決議減少資本,必須在15日內報NCC備查。

NCC說,目前中華電信、台灣大哥大、遠傳電信、威寶電信和大眾電信都已經申請公開發行股票,而亞太電信因為可能將在明年公開發行股票,因此必須遵守草案規定。

NCC表示,由於「行動通信業務經營者公開發行股票條文修正草案」尚須經由公聽會與委員會討論後才能公告,因此如果審查順利,此草案最快明年上半年就能通過實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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